申江老叟评曰:汉城者,本韩人之祖先自我命名也,中国不过为“拷贝不走样也“。韩国非台湾,其欲“去中国化“,本为其自由,勿须我等多言。然其一:美国有“旧金山“,未闻“美国希望在中国也使用圣弗兰西斯科“也,亦未闻“日本希望在中国也使用涅虹“也,中国使用何译名,乃我国之主权。他国有何权干涉?如欲:“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中国有关外国地名翻译使用规定。“,鄙人提议“SEOUL”,译为:“兽儿“、“馊饵“、“瘦二“,以上数名,条条符合“国际惯例 “,不知韩人欲否?其二:首都“SEOUL”既改为“首尔”,则其国名:“大韩民国(The Republic of Korea)““当然(鄙人发现国名有“大”者,如韩国、英国(大不列颠)等,就其面积、人口等其实皆为撮尔小国,正因小而心虚故硬充大,真正大国如中、美、俄国名均无“大“字)应同时改为“高丽共和国“才符合逻辑(这是最客气的。不客气则命名为“烤鲤国“这也很“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中国有关外国地名翻译使用规定“嘛),釜山、仁川、金大中、金泳三……也该统统改名以“符合国际惯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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