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7-16 17:20:16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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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工程的项目管理部门,现帮业主“起草”了一份合同,签定合同的是业主,现在碰到了个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我们起草时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范围外具实结算(业主签订时“被”添加的一句话),合同内容既有文字描述,也附有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是施工单位自己之前提供的,我们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工程量比图纸少,我和他们沟通时,他们觉得实际不大可能按图纸做,考虑到费用问题,当时就按他们所报审的工程量算,
也就没有向领导放映这一情况。谁成想这份清单最后成了合同的附件,这里带来的个问题就是:
1、工程竣工结算时,如果按图纸施工势必会增加一部分工程量,那所增加的费用是包含在固定总价中,还是另外结算?
2、我现在应不应向业主反映这一情况?另外,如果以后发生纠纷,我本人需要对此负责吗,负什么责任?
新手,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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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