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暖通空调 \ 通风排烟 \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9.1.3条——应设置排烟设施的位置第6条求教!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9.1.3条——应设置排烟设施的位置第6条求教!

发布于:2010-07-14 20:19:14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复制转发]
如题,觉得《建筑防火设计规范》9.1.3条——应设置排烟设施的位置:
"6.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这句话太长,一直搞不清楚。
我觉得该条规定需设置排烟设施的位置如下:1,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2,与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总面积无关,而是其中的任一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希望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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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sjdds
    sjdds 沙发
    地下室大于50平方的房间需设计排烟,且房间内要设一人排烟口。如果每个房间面积小于50平方,但各个房间面积合计大于200平方,则需排烟但不必每个房间设排排口,排烟量当然按各个房间的总面积计。
    2010-07-16 11: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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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reamfly01
    dreamfly01 板凳
    还有,如果有一个地下室,其中有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而该地下室小于2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那么该地下室是不是需要整体设置排烟设施?
    2010-07-14 20: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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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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