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装设漏电保护器的范围

装设漏电保护器的范围

发布于:2005-10-19 15:52:1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1992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标GB139552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对全国城乡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出统一规定。
  1 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开关) 的设备和场所
  (1) 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I类电气产品, 即产品的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设备的基本绝缘, 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如产品外壳接地) ;
  (2) 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恶劣场所的电气设备;
  (3)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4) 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
  (5) 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
  (6) 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
  (7) 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
  (8)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9) 医院中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10) 其它需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场所。
  2 报警式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 会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电气装置或场所, 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 如:
  (1) 公共场所的通道照明、应急照明;
  (2) 消防用电梯及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设备;
  (3) 用于消防设备的电源, 如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
  (4) 用于防盗报警的电源;
  (5) 其它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返回版块

97.91 万条内容 · 220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1. 合理选择漏电保护器的整定电流及时间  漏电保护可用作防止直接触电或间接触电事故的发生。在接地故障中所采用的漏电保护都是用作间接触电保护的,即防止人体触及故障设备的金属外壳。人体触电不发生心室纤维颤动的界限值为30mA.s,因此设计漏电保护时,不仅要注意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也要注意动作电流时间值小于30mA.s。  2. 系统的正常泄漏电流要小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不动作电流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不动作电流,由产品的样本给出。如列此数,可取漏电保护额定动作电流的一半。西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对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正确与否有很大的影响,若泄漏电流过大,会引起保护电器误动作,因此在设计中必须估算系统的泄漏电流,并使其小于漏电保护器的额定不动作电流。泄漏电流的计算非常复杂,又没有实测的数据,设计中只能参考有关的资料。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