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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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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与主体划分我现在施工的一个工程设计为筏板基础,砖混结构住宅,地下一层为储藏室,地下一层地面标高为-2.2m(即筏板的顶面),正负零为地下一层顶面,地下一层外墙为砼墙至-0.8处,以上是砖混结构,结构说明上有这样一句话,基础部分为C30砼,以上部分为C25砼。施工时我将筏板及砼外墙砼采用C30的砼浇筑,地下室内构造柱以及外墙砼墙以上构造柱和地下一层顶板梁板砼采用C25砼浇筑的,砼浇筑完成后,监理说正负零以下为基础部分以上是主体,下单要整改,我咨询了设计院开始说我做法正确,要他们出书面证明时又不出。请各位高人指导一下我砼标号施工是否正确,有没有说服力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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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不同高差的基础,根据各自的标高计算基础埋深,在临空面加大基础埋深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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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1.3条: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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