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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对于排污费的征收,目前对于沿海和发达城市,已经实行全额上缴省级财政和国家财政,对于中西部地区,分三年,争取足额征收的,三年后,也要实现全额上缴省级财政和国家财政,对中县市一级,如果不能足额征收排污费的,其上级主管部门要下查一级,进行排污费的征缴,也就是说:如果你县市一级,迫于地方政府的威力,而不能对那些所谓保护企业征收适度排污费的,将由其对应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来征收,如果上一级还不能征收,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来征收,如果省级不行,将上移至国家环保总局,今年,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要求也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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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