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0-12 16:45:1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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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高层民用建筑: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
B.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消防水箱应储存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大于12时,仍可采用12;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时,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大于18时,仍可采用18.
还有一个问题,虽然规范说水箱容积按消防用水量计算,但是实际中很多都是按室内消火栓流量计算的,大家可以参考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建筑给排水工程》或是《建筑给排水实用设计资料1》,里面都是这么计算的。
所以到底应该怎么算消防水箱的容量啊!请大家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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