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6-29 08:59:2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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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问题很困惑。
1.一二类高层住宅设置了专用的应急照明,采用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双切后放射直接引上配电。也就是每个应急照明灯从一楼穿到顶楼,请问合适吗?是不是算是跨越防火分区?
2.民规要求一二类建筑公共照明也属于一二级负荷,请问公共照明和应急照明分开设置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公共照明也属于一二级负荷?再加一个双切箱给公共照明吗?
3.应急照明除了自动启动外,需要加手工按钮来控制和实验启停吗?到时候怎么关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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