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9-28 12:08:28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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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草拟的供电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并指正。谢谢大家的支持。
供 电 协 议 书
订立协议书双方:
供电单位: (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 (以下简称用电方)
供电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用电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延庆绿韵购物广场配电室
2.受电电压:220/380伏
3.受电最大容量:地下总容量410KVA[2(VV4*185+1*95)];地上总容量270KVA(VV4*240+1*120);电梯专用双路供电[2(VV5*16)]。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附图)。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 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分两块表计量。
2. 收费标准:峰(10:00-15:00;18:00-21:00)1.1165元;谷(23:00-7:00)0.3615元;平(7:00-10:00;15:00-18:00;21:00-23:00)0.7275元。总电费的计算:总电费=(高峰电费+低谷电费+非峰谷电费)。
3. 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4. 供电前交用电押金5万元。
5. 电费结算:每月1日早8:00供电人、用电人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用电人在每月5日前交付电费。
6. 用电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违约责任
1.用电人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按欠费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用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五、其他
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公章) 用电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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