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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铁腕治吏 何来中央权威?!

发布于:2005-09-25 16:34:25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9月21日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紧急通知》的最后期限,但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新闻详见今日A13版《中国焦点》)这种“决然”的姿态,除了让发文的六部门难堪之外,恐怕受到伤害最大的,要算是中央权威了。

当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限定9月22日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撤出在煤矿的投资”,可免予处罚。通知一出台,便受到舆论质疑: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有关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经商,更不能非法经商,何以要以一个月为限来“特赦”以身犯禁者?那些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的官员们,当真是“迷途羔羊”吗?非也,这些人既然敢于以身试法,多半是洞悉了法律的弹性,甚至拥有了与法律以及中央权威“博弈”??实际上是叫板的资本。在大限到来之时无一人主动撤资,与其说是有不少人因种种原因抱着侥幸心理的话,还不如说有关部门在出台这个特赦令的时候,也抱着另一种“侥幸心理”??万一那些官员们慑于中央权威在规定期限内撤资,岂不省时省力皆大欢喜?遗憾的是??不,这不能说是遗憾,应该是??幸运的是,这些官员们并不为特赦所动,依然不动声色地采取对抗的姿态,看你能奈我何?

之所以说幸运,主要在于,我们认为如果犯禁入股官员真按期撤资,势必会水过地区湿,那么官煤勾结??实际上何止官煤,完全可以用“官×勾结”作N个替代??的严重程度就被蔽遮、被淡化了,其结果只能说庸医锯箭罢了。现在,这些官员在即得利益以及在牟取即得利益的轻松性和安全性的骄纵下,已经丧失了对法律的起码敬畏,进而也就不把建立在法律权威基础上的中央权威当一回事了,出现上述一幕,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又有什么值得遗憾的?倒是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将即得利益的官员与中央权威的矛盾进一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形成势同水火之势,必然会激怒中央权威,为了严肃权威、整肃纲纪,中央就不得不金刚怒目,壮士断腕,以决然之势来清除这些政府机构内的蛀虫,诚如是,不是一种幸运吗?

报道说,内蒙古有些入股官员“宁不当官决不撤股”,因为每年投入20万元收益至少是20万元,“比抢银行都来得快,并且不承担任何风险”。这是多么可笑的说法。如果真有这等好事,中国就不用存在其它行业了,全部来投资煤矿可也。试想,他们之所以有如此咋舌的回报,还不是因为是权力资本的缘故?试想,不当官,便没有权力,没有权力,就难获得如此“超级利润”,那么这平常的“20万”,还能够“剧烈”生崽繁殖比“抢银行还来得快”吗?即便一些入投者权衡得失,“舍官保钱”,也是经不住推敲的:一来因为这种暴利是以非法的权力资本的形式得来的??是以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形式置换来的,二来企图以期权化的权力来继续扩大利益,三来是习惯性地抱着侥幸(哪里是侥幸,按以往的规律,往往是必然)心理,试图躲过打击的风头。而这,正是内蒙古无一入股官员撤资的最好解释。

此次,与其说中央权威颜面全无,还不如说是法律的权威遭到即得利益官员的强奸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再不铁腕治吏,不说难来中央权威,其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了。

“扫帚不到,灰尘自然不会跑掉”,这是一条铁律。

这场角力的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肖余恨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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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iulilanzi
    liulilanzi 沙发
    是的,支持斑竹。现在想想我们国家要彻底的制止腐败等等,唯一的办法就是铁手腕!
    2005-09-28 1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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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zz_zz
    zz_zz 板凳
    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事做好,天下太平。从自身做起。
    2005-09-27 09: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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