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酒巴和咖啡屋按什么性质界定

酒巴和咖啡屋按什么性质界定

发布于:2010-06-16 14:49:1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请教同仁,酒巴和咖啡屋按什么性质界定,是划在“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吗
希望大家讨论并发表意见,统一思想。谢谢!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iisii
    ziisii 沙发
    在江苏省消防网站
    2010-06-18 08:22:18

    回复 举报
    赞同0
  • w-jwei
    w-jwei 板凳

    有吗?在那个网站上啊,能否给说下啊!!
    2010-06-17 21:03:17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4 万条内容 · 71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问个非常奇怪的建筑的消防问题

有一电梯试验塔 ,就是给电梯厂家做试验电梯用的,此类建筑是否设消防设施? 建筑物很高了。 我自己考虑着不必, 但没依据。 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希望高人给点意见。 这个试验塔感觉应该是厂房,按理应按建规, 可燃物很少, 建规规定耐火等级一二级的可燃物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不设。 问题是现在这个不是多层了,是高层,怎么办? 有做过的给个建议把,对做过的而言可能就不是什么问题了。谢谢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