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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关通风系统合用的问题最近做到的一个住宅地下车库,有这样一个问题,有一个防火分区建筑划分的很大,有3965平方米,我好不容易将它划分为两个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设一台排风兼排烟风机。因为建筑将住宅地下室里的消防器材库也划进了这个防火分区,它的面积不超过200平米,所以不做排烟只做通风,于是和建筑说直接做窗井自然通风。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做窗井的话结构方面有点问题,于是希望能不能这个需要通风的消防器材库不做窗井,而和邻近的防烟分区合用一个通风系统。我感觉不是太好,这样做的话,这个消防器材库的面积是不是要加到防烟分区里?(因为地下车库排风排烟合用系统,消防器材库又和其合用通风系统的话排烟的时候怎么办?是不是可以视作消防器材库也做了排烟?)大家觉得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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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不过很难想象这样的建筑平面布局,感觉怪怪的。
另外按常理来看,23层一定是超过了50米,难道这种情况下,防烟楼梯间不用做正压送风????就算是居住建筑不超过100米,消防电梯前室与防烟楼梯间前室分开了,这样也太浪费了,建筑会给业主骂死的。
总之,楼主能不能把平面图发上来看看呢。: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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