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9-17 13: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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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如何走出“劫贫济富”怪圈?
2005年09月17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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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9月17日消息 据联合早报报导,23岁的张航是北京一家外国企业职工,月薪3000元(人民币,下同。约630新元)。张航每月纳税155多元,一年纳税约1869元,接近他半个月薪金。
对张航来说,每月155元的负担不算太重,缴税后余下的收入尚能应付生活。但如果要拥有个人住房,以他的收入水平来说并不太容易。
张航不知道的是,像他这类收入并不高的工薪阶层,竟是中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要群体。
据中国国家税务局的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自工薪阶层。
工薪阶层承担国家个人所得税中的最大部分,真正高收入者纳税的却不很多,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因此被批评为“劫贫济富”,税制呈现“贫富倒挂”的尴尬。舆论界呼吁进行税制调整的声音,也从去年中开始响到最近。
事实上,对刚刚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中国社会而言,国家向个人征税,还是近20多年的事。1981年,中国个税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正式开征,此后20多年尽管中国的社会与经济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但《个税法》只修改过两次。
按说,中国也像许多国家一样采用累进式的收税规定。个税税率共分9个档次,以5%-45%的比例累进纳税。具体说明是:收入500元以下纳税5%(再扣除实数0元),500元至2000元纳税10%(再扣除实数25元),2000元至5000元纳15%(再扣实数125元),以此类推。
个税起征点成舆论焦点
另外,个人收入的首800元为税收减免额,也就是说,征税其实是从800元以上开始。个人收入一旦达到800元,就必须缴税。
这个有20年历史的起征点,是最近中国人大常委会以及舆论的讨论焦点。
观察者提出,在今天的北京、上海等大城市,800元连一个单身人士的基本生活费都维持不了,从800开始征税显然不合理。
上个月23日,人大针对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草案提出,个税起征点从800元大幅上调至1500元,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务负担,调节贫富差距。据说,这将使国家税收减少200亿元左右,工薪阶层将是这200亿元的收益群体。
然而,草案遭七成代表反对,代表们认为1500元的起征点依然太低。
可见,现行税制与许多人认为的合理税制,存有很大距离。
在最近的讨论中,学者们对税制调整提出许多建议,例如,不同城市应订立不同起征点,以反映各地消费水准的差距,现行按月纳税法应改为年度纳税法,将个人银行账号联接到税务局以遏制个人逃税问题,等等。在税制调整问题的背后,是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的问题。
凤凰卫视时事评论顾问曹景行不久前就批评说,个税起征点能从800元一举提高到1500元,中国的税制和法制严肃性令人怀疑。
公务员不清楚缴多少税
另有分析人士提出,现在的制度不承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中国人也难以培养“纳税光荣”意识。
在进行有关中国税制调整的访问时,记者发现许多北京公务员并不清楚他们究竟缴多少税。
在中央部门任职的陈处长受访时说,他基本薪水900多元,加上单位的各种补贴,纳税后(税由单位直接扣除)他薪水到手约3000元。自己缴了多少税?他也说不上来。
在公务员行列之外,逃税则是平常的事。理发师小陈婉转地告诉记者说:“公司会帮我们避……”
对他们来说,纳税人的权利似乎是比较遥远的事情。
张航说:“税制调整我当然关心,但关心能起到什么作用?要征多少税,他们拿了这些钱去做什么我也不会知道。”
韩咏红(北京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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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