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6-09 19:26:0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各位前辈,我这里有一个上海的项目,地上部分为商铺(商铺也有地下部分,与地下室可通行,防火分区独立,有防火墙与防火门隔开),地下部分为地下车库,停车辆大于5,并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
以上是基本情况。本人纠结于以下几点::Q
1、该项目是否属于小型商业?按面积算,每个单元每层小于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算是小型商业,但单元商铺又不属于独立建造?
2、如算大型商业,总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更不用说单元面积了)。
3、在计算体积时,地上地下车库面积是 否叠加?如果不用叠加体积小于5000立方米的单体的地上部分是否可不用设置水灭火系统??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