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6-09 15:47:09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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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一人防工程,因为设备更新等原因,需要加宽洞口、通道。该工程设计时间为上世纪80年底初。设计为人防4级,本工程为单建人防地下室,地下室顶板标高为-3.200m。现存在如下问题,希望能有高人解答为谢!
(1)、原设计图纸上注明“按照**要求,人防地下室采用防护等级为四级”,而目前人防主要分为常5、常6,以及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核6B级。本工程中的四级是指的核4级吗?【目前人防设计规范为2005版本,本工程设计时为上世纪80年代初,那是的四级指的是现在的核4级吗?】
(2)、《人防规范》里面,核武等效荷载中,顶板、底板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表格中,顶板覆土厚度仅仅列出0~1.5m范围,如果覆土超过1.5m的话,怎么计算,能够理解为如果超过1.5m的话,就按照1.5米所对应的数值取。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说明。
(3)、如果采用核4设计时,顶板等效荷载特别大,计算后的弯矩在1000KN*m以上,在进行顶板设计是发现板厚需要做到500,抗弯钢筋配到P28@70,是否太大,顶板和底板厚度最大值有要求吗?(以上数值是通过手算的。)
还有很多问题,从来没有搞过核4设计。发现算出的结果有点蒙,希望各位结构人士积极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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