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6-07 17:55:07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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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一个很普通但是又很专业的问题,如下:
小弟08年武汉一所高校毕业,毕业后去了重庆一国营施工单位,到09年9月辞职,辞职时公司说辞职就不给保管档案了,于是就把档案自己拿出来了,当时因为急着出去找工作,就没太在意档案的事情,一直放家里,后来找到工作,但都是小的设计公司,也不给接受档案。
请问:
1、现在要是我想放回武汉的人才市场,他们会接收吗?看网上好多人说人才市场是不会从个人手里接受档案的。但是我辞职时,重庆那个施工单位说让我找到新单位后出接收涵给他们的,难道接收档案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不然就档案作废???
2、档案这大半年当中,因为没有相关单位的记录,是不是就无法证明我的工作经历,以后评职称也没有办法了?
3、还有其他的补救办法吗,还请各位指教!!!!!
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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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