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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一个警察,群众为何“鸣炮欢庆”?

发布于:2005-09-12 10:55:12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时任广东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青年连开3枪打死。然而,就在警方通宵开会,紧锣密鼓缉拿凶手时,在当地城区乡村,鞭炮齐鸣,红透了半边天。人们不是在庆祝节日,而是在庆祝龙杰锋的死。


  原来,这个具有5年警龄的公安民警龙杰锋,竟然是一个在广东四会横行5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据称,龙杰锋自2000年以来秘密组织"龙兴社"犯罪团伙,暗中招募了150多人,制定了行动纲领,建立了严密的组织,进行明确分工。他们经常持猎枪、刀、棒在四会市大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强占收取河沙开发权、称霸鱼市、妨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


  从老百姓欢庆龙杰锋之死的"盛况"来看,无疑以其为首的"黑帮"所造成的民愤已经到了一个极致。换而言之,如此披着警察外衣的"黑老大",在当地应该是一个"妇孺皆知"的黑恶势力头目。那么,如此作恶多端的一个人,为何却能在警察队伍藏身5年而不被发现?


  是"警察老大"伪装得很深吗?非也。横行霸道,为非作歹,犯下累累血案,犯罪行为几近公开化。只不过,有当地公安机关某些上层领导的"保护",身边警务人员的层层"遮掩",他才能一次次逃脱法律的惩处。


  是"警察老大"的犯罪事实很难查证吗?不然。报道说,"龙兴社"组建后最残忍的一桩命案是龙华夜总会出警行凶案。出警的龙杰锋及其同伙,不但没有制止犯罪,反而当起了帮凶,将一个市民活活打死。对于这样的恶行,数百名群众不断报警、上访揭发,却总是"一无所获",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事情仍然没有结果。直至2005年2月,龙杰锋被杀之后,相关执法部门才查证。这意味着什么?令人想想都感到沉重。


  一个警察死了,群众"鸣炮欢庆"--群众如此直观的举动,在表达自身对于一个恶人之死的欣喜的同时,也传递出一种不满和愤怒。实际上,这样一个长期危害社会、人们深恶痛绝的恶霸,是死有余辜的,但其没有被公安机关绳之于法,而是倒在了另外一些恶势力的枪口下,这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全部回复(1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心电
    心电 沙发
    恶人自有恶报.
    2005-09-17 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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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zys0000
    zys0000 板凳
    黑吃黑
    2005-09-17 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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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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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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