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注册考试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底框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取值问题

底框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取值问题

发布于:2010-06-05 21:25:05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复制转发]
《砌体规范》第10.5.6条 由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框支墙梁内力应按本规范第7.3节的有关规定计算。重力荷载代表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第5.1.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但托梁弯矩系数αM、剪力系数βV应予增大;增大系数当抗震等级为一级时,取为1.10,当抗震等级为二级时,取为1.05,当抗震等级为三级时,取为1.0。其条文说明如下:“重力荷载代表值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中第 5.1.3 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即取全部重力荷载不另行折减”,这不另行折减是啥意思?是不是重力荷载代表值计算=1.0恒+1.0活,而不是1.0恒+0.5活后不另行折减。抗规5.1.3条中1.0恒+1.0活只适用与实际活荷载项,怎么理解?求教!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lbp120d
    lbp120d 沙发
    1.0恒+0.5活这是重力荷载代表值计算方法,不另行折减,
    2010-06-07 10:09:07

    回复 举报
    赞同0
  • bora18at
    bora18at 板凳
    无人应答吗,自己顶一个
    2010-06-07 09:14:07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结构工程师

返回版块

105.16 万条内容 · 2181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报土建,案例考试时是否可以做安装

如题,个人感觉案例考试安装相对容易点,本人是学土建的,计量还是希望靠土建,不知道是否可行,希望权威点的答复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