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5-27 15:45:27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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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第4.2.3条“柱下独立桩基承台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设计院设计承台截面1200×1200mm,配筋为上下各9支14钢筋,配筋量上下各为As=1385mm2.
我理解规范的最小配筋率应为单侧配筋量,应为1200×1200×0.15%=2160mm2(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否?设计院的配筋量是不是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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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e5136 于 2010-5-27 15: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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