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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规》第7.1.5条的问题

发布于:2010-05-26 17:43:26 来自:建筑结构/钢结构工程 [复制转发]
《钢规》第7.1.5条说部分焊透的对接焊缝的强度应按角焊缝计算公式7.1.3-1至7.1.3-3,在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压力作用下,取bf=1.22(那个字母打不出来暂且这样表示吧),其他受力情况bf=1.0.但是该条的条文说明却说“但取bf=1.0,即不考虑应力方向”,意思好像不管什么方向受力,都不考虑bf。
我们应该怎么理解呢?谢谢啦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dx65
    zdx65 沙发
    多想一下
    2010-05-27 13: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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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songpei-vip
    songpei-vip 板凳
    那说明这个条文说明表达不准确啊,“但取bf=1.0,即不考虑应力方向”给我的意思好像是不管什么方向受力,都不考虑bf,因为条文说明上也没说“除了只受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压力作用下取1.22外”。
    2010-05-27 08: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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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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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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