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甲方电话过来,工地有个问题。
原先规划局提供给他们的公路标高是7.55,于是沿街的店铺建筑设计一层平面标高为8.0(店铺层高3.4米),
后来建筑施工完了,景观施工的时候却发现沿街的那条公路标高变成了7.97,
而沿街与公路之间的路沿石已经做好了(路沿石顶面比公路高15cm),沿街的局部水泥已经浇筑了,
甲方打电话过来说这样水就往店铺那边走,问我给些建议?
甲方说,店铺室内不加高。(也不要增加太大成本,要不和总公司要审批比较难)
大家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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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srfy 于 2010-5-26 16: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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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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