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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问题)

发布于:2005-09-05 00:32:0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最近做的一个工程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停车,一层接待厅,二层办公会议室,三--十四层办公室。总建筑面积1W。工程没有做中央空调系统。
消防部门审核意见提出办公室内要做喷淋系统。

依本人意见,只是地下室、一层接待厅、二层会议室要做。其他的地方不需设喷淋系统。
哪位高手路过 谈谈。

全部回复(1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rsh11959
    rsh11959 沙发
    唯一可以要求做喷淋的理由,可能就是你上面是开敞式办公,3层以上有房间面积大于300平方.但是即使这样也只是地方理解,并未见规范有强制要求.

    谢谢大家支持。
    本工程没有中央空调系统。
    3层以上的办公室面积都没有大于300平方。而且我3层的走道都予以设置喷淋。
    2005-09-05 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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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tangzjin
    tangzjin 板凳
    要设计,没设的话别人也会骂
    2005-09-05 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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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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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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