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一篇
如此“合理低价”中标合理吗?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评标管理办法规定,整体的指导思想是“合理低价”中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个“合理低价”的底线就很难掌握了。实施招标中只有最高限价没有最低限价,只在招标文件中有一条不得低于施工成本价的说明。例如某单位综合楼工程委托代理公司招标,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做出的标底是819.62万元(中标过后从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朋友那里得知的),代理公司公布的最高限价为775.64万元(建设单位要求最高限价比标底价降5%),最后某二级建设企业中标价为509.19万元。评标委员会要求这家企业对此报价进行解释,是否低于施工成本价,中标企业的解释是: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3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