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建筑规范 \ 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布于:2005-09-03 18:56:03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随着施工进度,我将上传个种规范
由于本人对电脑的操作不是很熟练,所以有些表格不能及时的发上来,在这里说声对不起
如果有人有新版的规范请发上来,我给予奖励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工程局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实行日期:1984年5月1日

  关于批准颁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83)城科字第760号

  我部组织进行了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的重新修订工作。修订稿业经会审通过,现批准颁发,并报国
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五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2—83。

  这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工作,是在上海市建委主持下,由上海市建工局主编,会同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陕西省建工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进行的。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希函告上海市建工局,以便解释和修
正。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修订说明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件通知,在上海市建委主持下,由上海市建筑工程局任主编,会同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陕西省建工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共同对原国家建委颁发的《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修订本)进行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国各地有关单位意见,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原则,保留了原规范适用的条文,删除、修改了不适用的条文,增加了已通过鉴定并广泛应用的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经两次全国性会议讨论审定后修改定稿。
修订后的内容,除保留原规范的地基、桩基础、沉井和沉箱等章外,增订和调整了井点降低地下水位、地下连续墙、强夯、预压、土和灰土挤密桩、振冲、旋喷以及桩基础中的静力压桩、硫磺胶泥锚接桩、钢管桩和各类灌注桩等章节,取消了工民建中不常用的“土的人工冻结”和
“管柱基础”等章节。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上海市建筑工程局,以便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筑工程局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地基与基础工程中有关土石方、砖砌体、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工程,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的规定执行。

  铁路、公路、水工建筑和矿井巷道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应按有关的各专门规定执行。

  第1.0.2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下列资料:

  一、施工区域内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二、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图纸,并应附有原有地下管线和其他障碍物的资料;

  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四、必要的试验资料。

  注: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应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第1.0.3条 在邻近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前,必须了解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等详细情况;

  二、地基与基础施工,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第1.0.4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制品等的品种、规格、标号和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5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必须在完成准备工作及所需施工机械设备和管线安装妥善,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施工。

  第1.0.6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的轴线定位点和水准基点,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并经常复测。

  第1.0.7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

  第1.0.8条 地基与基础工程在冬期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现场道路和施工地点的冰雪,必须清除;

  二、影响施工的冻土应挖除并采取防冻措施;

  三、冻结的材料,不得使用。

  第1.0.9条 需要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参照本规范“附录三”执行。

  第1.0.10条 采用本规范时,有关岩石与土的分类及鉴定,应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J21—77)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回复(5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otus8211
    lotus8211 沙发
    向楼主学习

    受益匪浅

    请问,有专项的独立基础施工组织设计没
    能不能发到我的邮箱 lotus8211@163.com
    非常感谢
    我正急用
    2009-10-30 09:59:30

    回复 举报
    赞同0
  • dcwl2006
    dcwl2006 板凳
    :time: 哈哈天涯人特一天
    2009-08-09 14:50:09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规范

返回版块

34.62 万条内容 · 486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2005年三本新规范一次下(netorgcn共享)

鉴于今年公布的三本新规范较为散乱,为了方便各位朋友,特将三本放在这里供大家一次性下载。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经建设部5月9日批准,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由原行业标准修改为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50352-2005,新标准出台后,原标准自行作废。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经建设部4月4日批准,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经建设部4月15日批准,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