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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条文探讨

发布于:2010-05-18 20:13:18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复制转发]
最近做了一个河南项目,照明灯具采用双管荧光灯,功率为2X36W,部分照明单相分支回路双管荧光灯数量超过12盏,最多的为15盏。专家审查意见:“部分照明单相分支回路所接光源数超过25个”,对于这条规定,照明设计标准以及民规上都有,但是我个人一直理解为一盏灯具就是一个光源,专家意见是一个灯管就是一个光源,也就是说一个双管荧光灯就是两个光源,一个三管荧光灯就是三个光源。。。。也就是说一个照明单相回路所接2X36W的双光荧光灯数量不宜超过12盏,而3X18W的三管荧光灯数量不宜超过8盏。。。。。72W的灯具能接12盏,54W的灯具却只能接8盏,这种理解是不是有点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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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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