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施工技术 \ 建筑施工 \ 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第N期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审计单位不让参与取费合理吗?
本工程为北京2001预算定额(非清单),合同中明确规定:人工费、材料费根据合同工期第N期造价信息进行调整,现报结算时,审计单位不让此部分调整参与取费,而是仅计取差价加税金,请问,审计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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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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