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8-30 11:55:30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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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产品买单政府责无旁贷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的改革走到今天,“公立”和“市场化运作”已经成为有普遍性的矛盾。近来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议论的医疗改革、公园景点门票提价,可以说就是这对矛盾的集中表现。
公共产品的特点在于它是所有社会成员,无分贫富,人人都需要的产品,它无法由私人来提供。你说国防,社会治安,能包给一家公司吗?
人人都需要,却又不能由私人提供,这就导致了一条最简明的定理: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则是每个人可以平等地享受,不分贫富。并由此形成一个机制:差别负担,平等享受。一个社会为什么要有政府,就是为了提供公共产品。就是说,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以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如果少数人有比基本需求更高的要求,则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来解决。
有了“公共产品”这个概念,就可以发现,我们真正应该讨论的,并不是这些带“公”字的事业缺不缺少经费,而是:它们是不是“公共产品”;它们可不可以是部分的“公共产品”。如果是公共产品,或者是部分的公共产品,那就必须由政府负担,或者负担它作为公共产品那一部分。
(据《文汇报》张明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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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