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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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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part3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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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1。在独立基础(假设分3阶,从底往上分别是1、2、3阶,其厚度分别是h1、h2、h3)设计计算时,依据有关计算理论确定每阶的计算高度时是这样考虑的:第3阶厚度=h3、第2阶厚度=h3+h2、第1阶厚度=h1+h2+h3。(所以应该理解为一个整体)
2。设计受力计算、冲切验算、独立基础底板的配钢筋计算都是按这个方法确定的厚度(高度)去设计。如果施工时,每阶之间留水平施工缝,他们互相之间就不是一个相对匀质的结构体、够不成一个整体,结构抵御荷载的能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由于各阶互相分离,很早就被破坏退出工作,受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最终形成结构安全事故。各阶分开施工(留施工缝)对结构危害很大,严重时导致房屋倒塌.
3.因此,在独立柱基础施工时三阶要连续施工,安装柱基模板时第1阶模板直接放置在砼垫层上、其他两阶(第2、3阶)采用吊模,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同时三阶一次性连续施工、保证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并振动完毕、禁止各阶之间留水平施工缝。
我也是总结参考前人成果经验,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非要留水平施工缝的话,可以征得设计院及监理的同意,毕竟一个理论上,一个实际上制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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