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5-09 11:51:09
来自: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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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09版中可关于消防报警广播中有两条:
11.7.6
3. 应急广播线路不得与其它(包括火警消防,联动控制信号等)线路同管或同槽敷设;
11.7.9
4. 在设有火灾应急广播的建筑内,应同时设置火灾警报装置,并应采用先鸣警报8~16s,再隔2~3S播放应急广播20~40S,间隔播放,也可以根据疏散时间手动控制播放程序。
以上两条在规范中没看到,设计工程中也很少这样做的,请教各位同行,你们是这么看这两条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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