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5-01 17:15:01
来自:给排水工程/市政给排水
[复制转发]
现在手里有个项目,其大致情况是这样的:这是一条县城的新建主干道,道路宽50m,双侧布管,雨水管径1000mm,污水管径1400mm,道路要穿越两条河底宽度分别为4m和6m的河道,还要接纳一条已建道路的雨污水;根据已建道路的接入点检查井管底标高确定的这条新建道路的最浅埋深为4m左右,但是要和河道底交叉,也就是很大一部分在河底高程以上,很少一部分在河底高程以下。按道理说这样是不行的,因为其一要影响河道的泄洪能力,其二管道要受到冲刷及渗漏的影响,所以我们应该选择做倒虹吸或者设置中途泵站的办法。另外,我现在的做法是加大管道埋深至8m左右直接让管道从河底以下穿过,这样的话管道的埋深又太大了,工程量和投资也会增加很多,个人觉得也不怎么可行。但业主明确要求不能做倒虹吸,而且他们觉得最理想的就是让管道贴着河底走!我这里想问问大家,有没有规范支持说管道不能暴露在外,尤其像这种情况的?再者,假入说最后真要按照业主的要求让管道贴着管底走,这样行不行?如果不考虑影响河道的泄洪能力(因为好像当地水务局已经同意了此种做法),只为了避免管道受到冲刷及渗漏的威胁,采取诸如满包混凝土把河道内的管道保护起来这样又行不行?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