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4-28 17:21:28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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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包了某住宅楼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我们向发包人提交了结算书,但一直无法就结算问题达成一致。发包人向我们出具了一份结算书,在我们出具结算书的基础上扣除了有争议的3项工程款。我们于同一日分别发函给发包人及其工程部,分别要求支付争议的3项工程款和解办理工程交付手续及其他3项事宜,发包人工程部当日回函表示同意我们的3点要求,并要求尽快办理交付等事宜,我们认为发包人同意了我开门支付争议款项的要求,而发包人却否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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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你们在遇到上述因发包人表述不严密、不规范而引发的歧义时,不妨从有抻于自己的方面去解释。(摘自工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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