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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业经1998年7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十八次省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提高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有效地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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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了糯米藕金牛和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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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上就设写堆场,如钢筋堆场、砂石堆场等等,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线路的敷设,施工临时道路等,
3、呵呵。不好意思,本人用清华斯维尔的项目管理软件,所以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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