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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一二级注建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

发布于:2005-08-22 21:39:22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建筑师 [复制转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12号)的安排,结合北京地区的具体情况,现将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及军队中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表一 )。
2、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3、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提供本人首次报名当年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05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表二 )。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报考。
3、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以前未参加上述考试的拟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试时间安排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4日
8:00-11:30
建筑设计

13: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5日
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
建筑结构

5月16日
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7日
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5月14日
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5日
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三、报名办法
此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上传照片的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点击首页“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北京地区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报名网页上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通过招商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直接缴纳报名费用。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网上打印申报表。按照规定在申报表上贴好本人照片(2004年以后拍摄的证件照,尺寸规格:34mm×45mm,与上传照片一致),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在第一场考试时,交监考员并领取报名费用发票。
凡已在网上报名并付费者可从2005年5月9日至5月12日,在网上查阅本人的准考证,并下载打印,凭此准考证、申报表及本人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5年3月7日-3月20日
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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