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8-22 11:15:22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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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什么"行政拘留",更没有什么"劳动教养".因为,谁都知道,把"执法权"和"司法权"同时授予给某一个部门,是容易导致出轨的,而警察的权力过多过滥,实在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实际上,很容易形成这样一种悖论:警察的权力过大,导致其对社会形成的危害甚至大过贼,而警察是用来抓贼的,那么,警察本身受什么制约呢?!
每个有头脑的公民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这个问题.
网络时代,信息极为发达,我们时常可以从各种媒体上看到这样的消息"美国XXX地方法院判处XXX入狱三天."于是便可轻易地得知,哦,在那遥远的美国,他们的公民入狱三天,都是需要法院公开审理和宣判的.
但这显然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国民的违法犯罪率也许太高了,似乎每个看守所和监狱都关得满满的,但新的犯罪却还源源不断,似乎都抓不胜抓了.如果为了宣判某个人入狱三天,法院就开一次庭,是不是显得太儿戏了?又似乎正因为如此,"人民"才授予了警察可以把"违法者"送去进行所谓"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权力.
"人民"授予的?!是!我们这个国家,本来就是人民的国家嘛!所以,如果什么事情办错了,那自然是人民错了.
至于警察抓错了办错了人,那肯定是有办法解决的------你可以向公安局内部的纪检反映;哦,对了,公安局还成立了警务督察队,他们好象也可以管;不行的话,还有检察院呢;还不行?那么政法委,政府,党委,中央.
一路下来,你会发现,比如一个凳子,凳子的腿越多,反而越不稳固!这群除了会赖在凳子上吃喝拉撒不时就打着凳子的名义大搞贪污腐败的凳子腿们,一旦当着此情此景,必定会互相推诿道:这事情不归我们管,你还是去找XXX吧!
这句话实际上已经成了上述不知设立他们的真实用意究竟是什么的机关敷衍人民的"常规武器"了.
"常规武器"?
是啊,你可别逼急了他们,逼急了,他们就会动用"非常规武器"!他们可以说你"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马上就可以把你"行政拘留",甚至"劳动教养".任你浑身是嘴也别想说清楚.他们管起这样的事情来,可是分分钟钟都可以搞定的!
贼越抓越多,各种犯罪层出不穷,究其根本,人们首先便会想到警察."人民警察",是啊!这是我们国家给这一个群体的统称------其实,打的是什么旗号和幌子,我们并不十分关心,我们应该看看他们究竟做了些什么.
按理说,社会分工各有不同,警察抓贼原是本分,林林总总的媒体大可不必天天唱赞歌鼓而吹之------你拿着警察的薪水俸禄,你不抓贼你干什么啊?白花花的银子凭什么往你腰包里塞啊?!就像清洁工,是不是他刷好了一个厕所,还得要求登报表扬他呢?而老师教会了学生1+1=2,就要扬名立万呢?开车的司机没撞死人,就要给他戴大红花呢?!等等等等,十分荒谬可笑.
但警察就被我们这样骄惯纵容着,他们究竟干了什么?
---------每一起轰动当地乃至全国的黑社会大案背后,都毫无例外地有警察的影子!他们有的通风报信,有的充当保护伞,为虎作伥,坐地分赃.甚至警察本身,就有可能是黑社会的头子,比如长春煊赫一时,想要谁的手就要谁的手,想打折谁的腿就打折谁的腿的梁旭东.而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都可以和警察画上等号!警察自己,正无所不在,耸人听闻地玷污着"人民警察"这一光荣称号-------纵观全世界,称警察为"人民警察"的,惟中国耳!
据"南方周末"消息,西安公安局碑林分局的警察,把他们缴获来的毒资秘密分掉,更可怕的是,他们把抄来的毒品低价卖给瘾君子!
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厚颜无耻地索要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好处,继尔拼命为其开脱,一副忠心耿耿的下三滥走狗的嘴脸,甚至威逼要挟被害人出钱,出了钱他们再"好好给你办"!这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儿,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老牛所在的这个城市,曾经出了这么几件有关警察的事情,听了都令人难以置信.一名警察,还是派出所副所长呢,在持枪"执行公务"的时候,抓获了一对卖淫嫖娼的狗男女,这位警察是这么处理的,逼着男的拿五万块钱给他,"摆平"这件事情,,而女的,他亲自操刀,另开房间嫖之.
败露后,,此人咧着嘴深刻地说,我他妈的不过是倒霉而已,撞到了枪口上,这种事情在警察队伍里,不过就是家常便饭!
一番看似随随便便的话,听了让人毛骨悚然!
至于警察开车把人撞死逃逸,又收买别人顶罪;警察为了争个小姐,竟然拔枪出来打死人命~~~~~~~~~~~简直令人目不忍睹,耳不忍闻!
每一个有社会责任心,良心犹在的公民,我们都不禁要问,警察,你们究竟是怎么了?你们到底是干什么吃的?!
已经到了非正视不可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警察内部犯罪,危害遗毒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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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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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有一句俗话比较流行,说的是: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好象说得也有点道理哦,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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