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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评价应该如何理解

发布于:2005-08-21 15:25:21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复制转发]
现在的水土保持方案中要求写“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评价”,还要求写相应的工程量,我看过的报告中很多的措施主体工程中都匡算了投资,但可研阶段没有细化设计。这种算不算主体工程已具有的水保设施?如果说算,但是主体工程在可研阶段又提不出详细的设计图纸,从水保的角度无法界定其设施是否满足水保要求;如果说不算,方案中就要进行补充并匡算投资,这样工程的总投资必然重复计列。大家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azyyg
    azyyg 沙发
    备注,已在主体工程中计列。
    2005-08-24 10: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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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薄荷水
    薄荷水 板凳
    主体工程给出了工程量,并且列出了投资,这样在水保方案中只提一下,并用表格给列出来.在做水保估算的时候,不进行投资的估算.
    2005-08-21 1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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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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