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4-19 17:32:1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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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8.6.2.4“容量大于500m^3 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的问题
最近碰到一个600m^3的消防水池,针对规范中的这一条比较犯难,规范中的分设是什么意思呢?
假设泵房中有六台泵,那么针对规范中这一条,是否应当将这六台泵分成两组,每组对应一个独立的消防水池(每台泵一个吸水口,整个工程共六个吸水口);或者将这六台泵看成一组,每台泵设置两个吸水口,分别引入两个独立的消防水池(整个工程共12个吸水口)。
不知如此表述是否恰当,还请各位兄弟姐妹驻足解困。
全部回复(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myyufei
沙发
支持2楼的解释!
2010-05-06 10: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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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changxia
板凳
本人发帖的同时,也向大学里的老师请教了解决方案!正如2#、7#朋友所说,保证每个独立的消防水池内有两个吸水管,然后在消防泵房内采用联络管的方法汇集成一根总管,进而分支到各个消防水泵上。
2010-04-25 15:15:25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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