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4-12 20:45:12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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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火设计
5.0.1办公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等有关规定。
5. 0.2办公建筑的开放式、半开放式办公室,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5.0.3综合楼办公部分的疏散出人口不应与同一楼内对外的商场、营业厅、娱乐、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人口共用。
5.0.4超高层办公建筑的避难层(区)、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等设置应执行国家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5.0.5机要室、档案室和重要库房等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h,楼板不应小于1.5h,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室内环境
6.1一般规定
6.1.1办公建筑除应满足本规范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隔声和污染物控制等室内环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1.2办公建筑室内环境设计应执行节约能源的国策。
6.2室内小气候环境
6.2.1办公建筑可按需采用不同类别的室内空调环境设计标准。其主要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7.2.2条的规定。
6.2.2室内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要求。
6.2.3办公室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对流的窗户、洞口,当有困难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6.2.4采用自然通风的办公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6.2.5设有全空调的办公建筑宜设吸烟室,吸烟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
6.2.6办公建筑室内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所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度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6.3室内光环境
6.3.1办公室、会议室宜有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的标准值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6.3.2采光标准可采用窗地面积比进行估算,其比值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1办公建筑的采光系数最低值 采光等级
房间类别
侧面采光
采光系数最低值Cmin(%)
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lx)
II
设计室、绘图室
3
150
III
办公室、视屏工作室、会议室
2
100
IV
复印室、档案室
1
50
V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
0.5
25
表6.3.2窗地面积比
采光等级
房间类别
侧面采光
II
设计室、绘图室
1/3.6
III
办公室、视屏工作室、会议室
1/5
IV
复印室、档案室
1/7
V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
1/12
注:1计算条件:1)Ⅲ类光气候区;2)普通玻璃单层铝窗;3)其他条件下的窗地面积比应乘以相应的系数。
2侧窗采光口离地面高度在0.80m以下部分不计人有效采光面积;
3侧窗采光口上部有宽度超过lm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部遮挡物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6.3.3办公室应进行合理的日照控制和利用,避免直射阳光引起的眩光。
6.3.4办公室照明应满足办公人员视觉生理要求,满足工作的
照度需要。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规范第7.3.4条的规定。
6.3.5办公室应有良好的照明质量,其照明的均匀度、眩光程度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6.4室内声环境
6.4.1办公建筑主要房间室内允许造声级应符合表6.4.1的规定。
表6.4.1室内允许噪声级
房间类别
允许噪声级(A声级.dB)
一类办公建筑
二类办公建筑
三类办公建筑
办公室
≤45
≤50
≤55
设计制图室
≤45
≤50
≤50
会议室
≤40
≤45
≤50
多功能厅
≤45
≤50
≤50
6.4.2办公建筑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计权隔声量dB)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空气声隔声标准
维护结构部位
计权隔声量(dB)
一类办公建筑
二类办公建筑
三类办公建筑
办公用房隔墙
≥45
≥40
≥35
6.4.3对噪声控制要求较高的办公建筑应对附着于墙体和楼板的传声源部件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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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