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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腳與西服張幼儀十五歲由兄長做主,風光地嫁給徐家的獨子徐志摩,在別人眼中的浪漫才子,對她而言卻是一個從不以正眼瞧她的冷酷丈夫,婚後,徐志摩長期在外求學,夫妻聚少離多,待長子出生之後,父母更允准他出洋留學。 分離兩年,幼儀才得到二老的首肯前往英國與丈夫同住,到英國不久又有了身孕,徐志摩竟無情地要她自己去把孩子打掉,當時墮胎的危險性百倍於今日,何況在言語不通人生地不熟的異國,於是,幼儀作出第一次違背丈夫意思的決定,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數天後,徐志摩用「小腳與西服」比喻倆人婚姻的不適合,(吊詭的是,幼儀既沒有纏足,還受過三年現代教育)以此向她提出離婚之後然後就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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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