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4-04 17:52:04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现在遇到一个实际工程,面积不大,一个小区会所,地下一层才600个平米,地上一层有小区总消防控制中心。因地下一层设有排烟设备,相关排烟风口要联动控制,故要设计火灾自动报警实现相关联动。建筑上给设了两个防火分区,实际布下来也就30个左右的探头,个人觉得如果按防火分区来设报警回路就得两个,太浪费,在火灾自动报警规范上也没有明说一定要按防火分区来设,是否可以不按防火分区考虑,只要每个回路上的点数不超过样本要求就行了?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火灾自动报警规范里确实有“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由此可看出,相邻防火区域可以作为一个报警区域,但是不能夸层,也就可以用一个回路来保护同层所有区域了!
以上只是个人理解!有错误请补充!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