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4-02 21:32:02
来自:建筑结构/结构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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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震防发2009(49)》d的疑问,并带附件,不要钱哦
请问如何结合现行的抗震规范和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确定抗震等级啊?
如,现在有一个医院建筑,在武汉,框架结构,高度24米以内,武汉地区的基本抗震设防烈度是6(0.05g)。
按照《中震防发2009(49)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地震峰值加速度应提高至0.10g(即7°对应的地震峰值加速度),那么根据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该建筑为重点设防类,于是该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就要按提高一度(按八度)查表采用,即是二级?那不所有的医院,学校等基本至少是八度了?
还是说结构的地震力计算按《中震防发2009(49)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提高到0.10g计算,框架抗震等级依然按6度提高一度(重点设防类)确定抗震等级,即三级?这样似乎不太符合抗震规范关于重点设防类建筑确定抗震等级的规定。
请大家指点下。我现在手头就有个这样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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