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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净高问题

发布于:2010-03-30 16:58:30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另一半面积是否可以低于2.10m?


[ 本帖最后由 bestxp 于 2010-3-30 23:29 编辑 ]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q723770741
    zq723770741 沙发
    学习了,谢谢
    2010-03-31 1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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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sa346
    jsa346 板凳
    根据面积计算规则“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主要是告诉你怎么计算面积,因为使用的可行性来决定是否算面积。
    他的目的也是要你知道什么样的高度是可以使用的,达不到那个高度,不能做生活之用,只能当储藏了。
    所以低于2.1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是能做什么用罢了。
    2010-03-31 0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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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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