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3-29 14:52:29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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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混凝土还未生产,就把“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送给施工项目部,这一点毫不含糊!现场混凝土试块由供应单位实施“一条龙”,在厂里制作、养护。
2.施工现场质量检验流于形式,允许偏差项目不去量测,而是坐在办公室里造数据,揍数据。
3.“创优”项目中检验批验收结论都只能是“优”,否则,软件就无法运行下去。为了“标准化”,那种“验、评”合一的现象又死灰复燃!
4.资料后补的现象十分普遍,资料员成了万能,许多管理工作由资料员去完成,人们习惯于把这项工作称为“做资料”。
全部回复(1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djzhangsh
沙发
这种造假资料极为普遍,有的漏洞百出,根本经不起检查推敲,不出事万事大吉,出事就要追究责任。这种情况都是政府监督不力、业主不重视、监理不作为、施工不自律造成的,而检测机构仅对来样负责,这就是有法不依的中国特色。
2010-05-11 15: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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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shey017
板凳
太多了这种情况
2010-05-10 15:18:10
赞同0
加载更多但是希望各位工程管理人员注意,工程质量是终身负责制,出事谁也跑不掉,特别是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对重要部位工程质量要心中有数,不可胆大妄为,编造的资料至少不犯低级错误。切不可忘记百年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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