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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户组”等级不要再用98年前的分法了!

发布于:2010-03-22 21:01:22 来自:站务休闲/站长办公室 [复制转发]
1988年7月1日。。。。。。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自1999年后, 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志愿兵役制士兵军衔(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和义务兵役制士兵军衔(上等兵、列兵)。
  高级士官(六级士官 、五级士官)
  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 本帖最后由 yifan.l001 于 2010-3-23 11:15 编辑 ]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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