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8-06 21:39:06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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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个工程中消防电梯的排水井我取的是长2.5米×宽1米×深1米,
停泵水位距井底0.3米
起泵水位距井底0.8米
报警水位距井底0.95米
图审意见下来说集水坑的有效容量仅1.625立方米,
不满足高规第6.3.3.11条中不小于2立方米的要求。
我翻了下规范,原规范说的是“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立方米”
在此想请教下各位前辈高手,高规第6.3.3.11条中消防电梯的集水坑容量是总容量还是有效容量?
集水坑有效容量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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