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8-06 20:40:06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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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规》和《高规》的几大不同点(已完成)
因为时间和打字的问题,所以要分几次才能敲完。
1,抗规:5.2.7条8度和9度时建造在Ⅲ、Ⅳ类场地,采用刚性较好的筏基和桩箱联合基础的砼高层建筑,当结构基本自振周 期处于特征周期Tg的1.2倍至5倍范围时,水平地震力可折减。而高规无此规定。
2,抗规:6.4.6条一款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墙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小于一级0.1(9度),一级0.2(8度),二级0.3时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高规7.2.15条一,二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3,抗规:表6.4.8抗震墙构造边缘构件有底部加强部位抗震一、二级纵向钢筋及箍筋要求;高规:表7.2.17中未列出。
4,高规:7.1.5条较长的剪力墙宜开设洞口采用弱连梁连接;抗规:6.1.9条1款较长的抗震墙宜开设洞口连梁的跨高比宜大于6。
5,高规7.1.9,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抗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嵌固部位以上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且不大于15m.
6,高规:7.2.2条1款一、二级抗震等级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抗规:6.4.1条不宜小于200m,砼规同抗规。
7,高规:7.2.2条6款剪力墙有地震作用组合时,验算剪压比时剪跨比λ大于2.5或不大于2.5,砼规同高规;抗规:验算剪压比时剪跨比λ大于2或不大于2。
8,高规:7.2.11条,偏心受压剪力墙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7.2.11-1,7.2.11-2)中A为剪力墙截面面积,但未说明是否包括翼缘面积;砼规:10.5.5条公式(10.5.5)中A为剪力墙的截面面积,其中翼缘的有效面积可按10.5.3条规定的翼缘计算宽度确定。
9,高规:10.2.7条,当框支层为1~2层时,框支柱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底部剪力的2%,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每层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应取底部剪力的20%;当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框支柱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底部剪力的3%,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每层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应取底部剪力的30%;
而抗规比较简单:框支柱承受的最小地震剪力,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不应小于该层地震剪力的20%;框支柱数目小于10根的时,每根柱所受的剪力不应小于该层地震剪力的2%。
10,抗规:表6.1.1注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
高规:10.2.2条规定底部大空间部分框支剪力墙高层建筑结构在地面以上的大空间层数,8度时不宜超过3层,7度时不宜超过5层,6度时其层数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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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因为时间和打字的问题,所以要分几次才能敲完。
1,抗规:5.2.7条8度和9度时建造在Ⅲ、Ⅳ类场地,采用刚性较好的筏基和桩箱联合基础的砼高层建筑,当结构基本自振周 期处于特征周期Tg的1.2倍至5倍范围时,水平地震力可折减。而高规无此规定。
2,抗规:6.4.6条一款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墙肢底截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小于一级0.1(9度),一级0.2(8度),二级0.3时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高规7.2.15条一,二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3,抗规:表6.4.8抗震墙构造边缘构件有底部加强部位抗震一、二级纵向钢筋及箍筋要求;高规:表7.2.17中未列出。
4,高规:7.1.5条较长的剪力墙宜开设洞口采用弱连梁连接;抗规:6.1.9条1款较长的抗震墙宜开设洞口连梁的跨高比宜大于6。
5,高规7.1.9,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抗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嵌固部位以上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且不大于15m.
6,高规:7.2.2条1款一、二级抗震等级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抗规:6.4.1条不宜小于200m,砼规同抗规。
7,高规:7.2.2条6款剪力墙有地震作用组合时,验算剪压比时剪跨比λ大于2.5或不大于2.5,砼规同高规;抗规:验算剪压比时剪跨比λ大于2或不大于2。
8,高规:7.2.11条,偏心受压剪力墙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7.2.11-1,7.2.11-2)中A为剪力墙截面面积,但未说明是否包括翼缘面积;砼规:10.5.5条公式(10.5.5)中A为剪力墙的截面面积,其中翼缘的有效面积可按10.5.3条规定的翼缘计算宽度确定。
9,高规:10.2.7条,当框支层为1~2层时,框支柱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底部剪力的2%,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每层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应取底部剪力的20%;当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框支柱数目不多于10根的场合,每根柱所受的剪力应至少取底部剪力的3%,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每层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应取底部剪力的30%;
而抗规比较简单:框支柱承受的最小地震剪力,框支柱数目多于10根的场合,框支柱所受的剪力之和不应小于该层地震剪力的20%;框支柱数目小于10根的时,每根柱所受的剪力不应小于该层地震剪力的2%。
10,抗规:表6.1.1注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
高规:10.2.2条规定底部大空间部分框支剪力墙高层建筑结构在地面以上的大空间层数,8度时不宜超过3层,7度时不宜超过5层,6度时其层数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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