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3-21 17:11:21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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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施工现场时,桩基础已经如甲方施工完毕。看到打桩记录及设计图纸发现,设计院将PHC-A400-95桩的特征承载力定为750KN,而要求压桩时的终压值为4.0。
而在正常的设计中,一般400径的静压管桩,桩身的承载力为2250KN,特征值不会低于1100KN,终压值控制在2.2-2.4之间。并且本工程的地勘报告显示,在自然地面下6米土承载力,已达到4.5MPa。桩承载力取值如此之小,对工程造成巨大浪费——桩的成本、承台的成本等,本工程落地面积5000平米,共计1700根桩,与300桩相比成本增加1000多万元。
如此设计不知为何?
我猜是设计者将拷贝其他工程图纸,忘记改了;施工时甲方未进行图纸会审直接施工。
请各位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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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aobao762100 于 2010-3-23 21: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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