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2-26 10:04:26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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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程
1、材料要求:
1)钢筋进场时,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均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并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中所用的钢筋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2、钢筋加工要求:
1)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无油渍;
3)Ⅰ级钢筋末端需作180°弯钩,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的3倍;
4)箍筋应作135°弯钩,平直部分不应小于箍筋直径d的10倍。
3、钢筋的连接:
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2)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焊工必须具有焊工上岗证,并在规定范围内操作;
3)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互相错开,其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毫米,否则属同一连接区段,接头面积占全部受力钢筋面积不宜超过50%;
4)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不宜位于钢筋的最大弯折处,且不宜设置在梁端及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
5)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绑扎搭接接头区段的长度为搭接长度的1.3倍,凡搭接接头中心点位于该连接区段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接头面积占总受力钢筋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6)在梁柱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配置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毫米,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毫米,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毫米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毫米内各设置两个箍筋,间距宜为50毫米。
4、钢筋绑扎与安装:
1)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2)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3)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绑扎,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宜位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4)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
5)钢筋焊接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取样试验,并及时出具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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