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7-29 22:24:2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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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中,消防部分的两路进水是指,进水口必须有两个还是指有两个不同水厂供水,想请教一下大家.
前段时间,我做了一个小区的给排水总图,我在不同的方向取了两个进水口(该小区四周,道路成环状),但是在消防审核时,他们说该路段只有一个水厂供水,故市政供水不可能是环状,该水厂出问题的话,供水就没法满足了,所以说我设的两个不同的方向的进水口相当于一个口,要我增设消防水池.我想请教一下,规范中所谓的两路进水是仅指两个进水口,还是指两个水厂,此外,要是一个城市只有一个水厂的话,难道这个城市的市政供水就一定是环状,不可能形成环状吗?(环状是指狭义上的在建筑四周都有市政管网,还是必须是两个不同的水厂供水才叫环状?)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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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你一路进水,按照规范,只有做消防水池了,而且,不许补水的。
但是这一类情况,严格执行的并不多。
你说的体积2万8,也不算很大。
让甲方去做工作罢。
我这里,如果建筑面积1万5以上的楼库、大商场、丙类仓库,没办法逃了,才做消防水池。而且水池容积,也可以和消防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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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设置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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