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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3

发布于:2005-07-29 08:40:29 来自:暖通空调/采暖供热 [复制转发]
                5 室内环境

  5.1 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

  5.1.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

  5.1.2 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5.1.3 住宅采光标准应符合表5.1.3采光系数最低值的规定,其窗地面积比可按表5.1.3的规定取值。

   5.1.3 住宅采光标准表

房间名称 侧面采光
采光系数最低值(%) 窗地面积比值(AC/AD)
臣室、起居室(厅)、厨房 1 1/7
楼梯间 0.5 1/12

  注:l 窗地面积比值为直接天然采光房间的侧窗洞口面积Ac与该房间地面面积Ad之比。
    2 本表系按1类光气候区单层普通玻璃钢窗计算,当用于其它光气候区时或采用其他类型窗
   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 离地面高度低于0.50m的窗洞口面积不计入采光面积内。窗洞口上沿距地面高度不宜低
   于2m。

  5.1.4 卧室、起居室(厅)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自然通风。单朝向住宅应采取通风措施。

  5.1.5 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2 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 并不得小于0.60m2。

  5.1.6 严寒地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应设通风换气设施,厨房、卫生间应设自然通风道。
   

5.2 保温、隔热

  5.2.1 住宅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防热以及节约采暖和空调能耗的措施。

  5.2.2 严寒、寒冷地区住宅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的有关规定,其中建筑体型系数宜控制在0.30及以下。

  5.2.3 寒冷、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住宅建筑的西向居住空间朝西外窗均应采取遮阳措施;屋顶和西向外墙应采取隔热措施。

  5.2.4 设有空调的住宅,其围护结构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5.3 隔声

  5.3.1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分户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

  5.3.2 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宜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一侧。

  5.3.3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
声、减振措施。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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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wjlwj
    lwjlwj 沙发
    shishou56朋友,把另外几个帖放一块.
    2005-07-30 2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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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shishou56
    shishou56 板凳
    ding
    2005-07-29 08: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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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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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采暖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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