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1-29 10:53:29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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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问:对于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的送风加压系统设计,我们这里一向都是只给楼梯间送风加压,前室并不设送风系统,我们认为:当火灾发生之后,逃生人群推开通往楼梯间的门,压力自然泄到前室,使楼梯间和前室之间形成压差。可最近新任建审科长要求前室也加送风系统,这个要求是合理要求,还是无理要求?
答:新任建审科长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应按新任建审科长的要求去做。
理由:在我们对“高规”日常管理工作中,对这种“简便”的设计方式各地反映较为普遍,但通属违规,这是因为:
“高规”8.3.6条明确规定“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很明显,即使必须共用一个系统,也应该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以确保前室具有独立的压力保证,而不可以依靠打开楼梯间的门泄露出的非定值压力来向前室加压,这样做,难于保障前室的额定压力
采用上述“简便”的设计方式,忽视了两项基本理念,致使违背了本规范的初衷,即:
1).火灾发生后,逃生者首先推开的是前室的门进入前室(而不是先推开楼梯间的门),由前室已经具备的25~30Pa的压力将追随逃生者的烟气拒之门外——造成人流与烟流相反的安全走势,然后再推开掩闭着的楼梯间的门,进入已具40~50Pa压力的安全区域;
反之,当逃生者推开前室门,由于楼梯间的门呈掩闭状态,前室没有压力,追随而来的烟气必将称虚而入,由于流体突扩作用,烟气迅速布满前室上部空间,即使逃生者跑至楼梯间门前,推开防火门使楼梯间的压力泄入前室,也难再将烟气逼出。这一现象,我们在开展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高层建筑楼梯间正压送风机械排烟技术研究》过程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2).因为衡量防烟楼梯间的压力为静压,所以,当人们开启楼梯间门的瞬间,楼梯间与前室的压力即成平衡状态,从而破坏了楼梯间与其前室的压差效果。
大家看了上面的,有什么想法,明显和高规的条文说明矛盾!高规条文说明允许方言楼梯间送风但前室不送风。
请大家谈谈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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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其实高规8.3.6 条所指的是合用前室,即有消防电梯的前室按规定是一定要考虑加压送风的,所以才有后面的如共用系统云云,而一般的防烟楼梯前室按“高规”P196条文说明明确可以不设(前提是楼梯间设加压),在05年乃至以前也是为了成本考虑的说。至于现在的研究可能有了新的理论,不过按规范做总归不算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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